依据《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因逾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,是国家税收机关因纳税人占有国家税款对纳税人的一种处罚,不应作为第二顺序清偿的破产债权,其受偿顺序应劣后于一般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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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因逾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,是国家税收机关因纳税人占有国家税款对纳税人的一种处罚,不应作为第二顺序清偿的破产债权,其受偿顺序应劣后于一般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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